北京市印章行业协会主要职能
组织职能
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,依据章程对同行业进行组织与管理,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,维护企业共同的经济权益,规范市场行为,调配市场资源。
协调职能
行业协会作为行业整体的代表,是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。积极反映行业诉求,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。协调会员与会员,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,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、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。
服务职能
行业协会是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类专业服务,维护会员利益,实现公正公平的自律性机构。行业协会为会员单位、政府等机构提供各种市场信息,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。举办产品信息发布和展销,进行业务技能培训,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途径等等。
监管职能
行业协会在本行业中拥有权威代表性,有参与制订本行业政策、法规,和监管的权限。通过法律、法规的授权,开展行业统计、行业调查、发布行业信息、出具公信证明、价格协调、行业准入资格、资质审核、评优定级等项工作。
2016年10月27日 0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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